石化行业涉VOCs有组织排放现场检查督查要点

昨日分享石化行业涉VOCs无组织排放现场检查/督查要点,今日分享石化行业涉VOCs有组织排放现场检查/督查要点,VOCs无组织排放和有组织排放的检查内容是完全不同的,下面详细介绍有组织排放的注意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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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组织废气是否按照要求安装治理设施(需现场检查)

检查石化企业有组织废气是否安装治理设施。应安装治理设施的环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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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治理设施与生产设施是否同步运行(需现场检查)

现场可通过“视频监控治理设施”“单独安装治理设施电表”“用能监控治理设施”“DCS 系统”“在线监测系统”等方式判断治理设施的同步运行率。

(3)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需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企业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相关运行参数可参照治理设施技术规范或厂家设计维护手册,检查要点可参考附表。

(4)治理设施排放浓度和去除效率是否达标(资料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

根据监测报告、在线监测系统、现场检测等方式判断排放浓度及去除效率是否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的控制要求,有地方标准的,按照地方标准执行。

(5)治理设施是否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联网验收(需现场检查)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石化企业,主要排污口应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6)监测报告是否符合许可要求(主要通过资料检查)

检查企业的自行监测报告,其监测频次、内容是否符合下表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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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部相关文件,VOCs减排工作站再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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