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kyo MOU新规:港口国MLC公约检查

 东京港口国监督备忘录于2021年3月1日正式通过了《关于2019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条件下的临时港口国监督导则》,导则的发布将有利于保护港口国监督从业人员;有助于防止2019冠状病毒传播;便于港口国主管机关在当前情况下协调采取灵活有效的应对措施。导则中第三部分就是和船员息息相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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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

      12.在疫情爆发后,港口国监督委员会认为,在延长船员服务期的问题上,应该采取更灵活的做法。鉴于目前世界部分地区疫情严重,部分国家认为必须采取措施来限制这种灵活性。据报道,有约40万海员滞留在船。而长期在船服务的海员极度疲劳,心理健康状况也不容乐观,甚至恶化到危及安全的程度。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已要求所有成员采纳国际劳工组织、国际海事组织、联合国难民专员办事处、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民航组织、联合国贸发会议、联合国移民署和联合国全球契约联合声明(见于国际海事组织Circular Letter No.4204/Add.16通函件)。虽然在某些情况下,港口国主管机关仍可在必要时实行区域封锁,但为切实履行海事劳工公约,尤其是其中关于在船服务期限的规定,东京港口国监督备忘录将继续努力,履行公约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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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关于灵活性的尺度把握,以船员服务期限为例,港口国应由船东和(或)船长提供相应证据,来证明船员已遵照船旗国的国内法进行了换班,以确保海员的休假和遣返权利得到保护,相关船员和海员组织(如有)参与到这个过程中。此外,如果有明确的理由认为船员疲劳或不适合值班,港口国应要求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并与要求其协助调查情况的船旗国联络,从而采取行动解决问题。船旗国将负责与相关港口国合作,并要求船东在发现违反海事劳工公约情况后及时解决问题,满足公约要求。


      14.关于港口国应如何处理与2019冠状病毒有关的违反海事劳工公约问题的进一步指导意见,可参考国际劳工组织的《关于海事劳工问题和新冠肺炎的信息指引(第三版)》。


      15 .然而,《信息指引》并未具体规定最长的延长服务期限,但其强调,超过11个月的服务期限而继续在船服务的情况只能是为应对疫情影响,且应征得海员本人同意才可被批准。即便船东没有通知船旗国相关情况,船旗国仍必须遵守海事劳工公约。因此,港口国在执行劳工组织的指导意见时,可要求提供船旗国授权的书面证据,包括:对超11个月服务期限继续服务的所有海员的改善方案,或船旗国的联系方式用以确认上述改善方案。应注意的是,根据在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第2.5条的规定,遣返海员之前,海员雇用协议必须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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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如果无法按照计划在停靠港进行遣返,则应考虑将船舶转移到可进行遣返的港口。遣返困难不构成不可抗力。因此遣返必须尽可能安排。这无疑会加重负担,但同样也是应尽的义务。只有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我们才考虑让船员超11个月期限继续服务。为达成该目标,各方需共同努力促进船员换班。海事劳工公约第1条第2款有相关对成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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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鉴于大量的海员早已超期服务,应该得到遣返,要求各港口国更重视海事劳工公约履约问题,特别是与检查类型无关的项目。如果发现问题,特别是船员的遣返和换班方面的问题,港口国监督将采用以下一般性原则:

      (1)如果合同延期是必要的,且不超过11个月的上限,则应按照船旗国的国内法进行。

      (2)除非出现船东或经营人无法控制的情况造成无法遣返,否则应避免超11 个月期限的合同。如果出现此种情形,船东或经营人应保留相关证据:包括为避免超期服务所采取的行动,计划采取的遣返海员的措施,以及船旗国已被告知遣返计划的证据。

      (3)港口国监督机关应了解本国管辖范围内阻碍船员换班的限制措施,并在安排港口国监督行动时考虑到这一点。

      (4)港口国监督机关应关注已经或可能超过11个月最长服务期限的情况。港口国监督应采取务实的手段。

           a.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船东或经营人遵守了上述原则,已尽最大努力遣  返海员,并继续努力实现这一目标,但其无法控制的情况使得没能达成这一目标,港口国监督行动应根据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第1条第2款来解决问题。

           b.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船东或经营人没有采取充分行动遣返海员,则应在其离境前采取港口国监督行动,使船舶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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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在这种情况下,港口国应将预定的计划通知下一港的港口国监督机关,并考虑在APCIS中输入与船舶有关的信息。在船上服务11个月以上的船员都应优先遣返。船舶应按SEA过期的正常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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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TCW认证

      18.港口国监督委员会/海事组织-海事工作组审议了海员在更新个人证书的进修课程方面遇到问题案例。这可能是因课程的取消、检疫或旅行禁令造成的。 在这种情况下,海事当局可能已经延长了这种证书的有效期,这应被视为不可抗力的情况。 对于外国证书,如果船旗国管理当局因不可抗力而准予延期,港口国应接受这一做法,同样准则也适用于延长海员所服务船舶的船旗国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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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证明

      19.在海员难以延长其医疗证明的情况下,船旗国管理机构可允许海员留在船上。PSCO应接受船旗国提供的文件,这些文件能证明海员因与COVID-19有关的不可抗力而滞留在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