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执法年”典型执法案例(一)

       按语: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从2018年3月开始,我市各级安监部门认真开展了“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从严查处职业卫生违法行为,有效促进了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条件的改善。为推动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市安监局将分批公布“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中的典型执法案例,供各区(市)县学习借鉴。
 
       一、2018年3月31日,双流区安监局在对成都鑫子雨鞋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照规定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的项目、未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公司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经立案调查,依法对该企业作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2018年4月10日,天府新区经济运行和安监局在对四川通德商品混凝土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进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未按规定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等一系列违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经立案查处,对该企业作出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并处罚款9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2018年4月11日,金堂县安监局在对四川麦克威通风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未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等行为。金堂县安监局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并按程序进行了立案查处,对该公司处以6.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2018年4月17日,龙泉驿区安监局在对一汽(四川)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与员工签订自愿放弃体检协议现象,且未组织此部分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经立案调查核实,该公司共有5名接害员工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健康体检。龙泉驿区安监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8.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2018年4月27日,邛崃市安监局在对回龙镇榆树砖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组织接触高温、粉尘和噪声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经立案调查,责成该公司限期整改,并处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