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村煤矿收到泰安市能源局开出的15万元行政罚单

近日,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村煤矿收到泰安市能源局开出的15万元行政罚单,今年已累计被罚款101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鲁(泰)煤安罚〔2022〕025号显示,该矿存在以下行为:1.2213东工作面117#-119#支架间煤、矸较多,129#支架接顶不实;2.2213东工作面开采前未向受影响的港新天然气及加油站进行采前告知;3.孙村煤矿2213东工作面4月1日-4月8日组织生产,采出煤量0.87万t,未落实泰安市能源局《关于监督孙村煤矿进一步做好2213东工作面安全开采有关工作的通知》监管要求。第1、3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对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村煤矿作出罚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第2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决定对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村煤矿作出罚款壹拾万元的行政处罚,合计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5万元整。

这并非该矿今年收到的第一笔罚单。早在今年2月16日,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村煤矿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对其罚款82万元。2月7日,该矿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被泰安市能源局罚款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