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前河东路与侨光路交汇处东侧的珠澳湾世纪中心项目工地上,发生一起一般触电事故
2023年9月8日,在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前河东路与侨光路交汇处东侧的珠澳湾世纪中心项目工地上,发生一起一般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施工单位违法分包、用电安全管理薄弱,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中*二局存在将消防防排烟系统施工劳务违法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个人、对特种作业管理不严格、未采取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等问题。
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9月5日,黄某清安排宋某、吕某兵在珠澳湾世纪中心项目B座4楼进行风管安装。 9月8日5时45分,珠海市发布暴雨红色预警,相关部门及中*二局项目部陆续通知停工并断电。 7时左右,宋某、吕某兵仍进入工地施工。因施工电被切断,宋某擅自将末级配电箱接电至已完工的消防风机配电箱取电。 8时40分,高*公司安全员余某正口头通知班组长陈某岩停工。 9时许,陈某岩通知宋某、吕某兵停工,二人以工作临近完成为由继续作业。 11时许,陈某岩再次巡查劝停,宋某称下午停工,但午饭后两人重返岗位。 宋某倒地处情况 13时30分,二人继续施工。16时20分许,宋某在使用角磨机切割风管时触电倒地,吕某兵发现后立即切断电源并呼救。项目安全员林某斌、余某正等人到场施救,并于16时40分将宋某送医抢救。 18时54分,宋某抢救无效死亡,随后报警。 事故发生原因 (一)直接原因。 违规作业:工人宋某在暴雨停工期间擅自施工,使用禁止在潮湿环境中使用的手持角磨机,设备浸水后漏电。末级配电箱漏电保护器失效,电流经人体导入积水地面,导致宋某触电死亡。 手持角磨机漏电情况 技术违规:未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设置三级配电系统和两级漏电保护,配电箱未接地且未定期检测维护。 (二)间接原因。 违法分包:高*公司将专业工程发包给无资质个人,导致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落实缺失。 总包监管失职:中*二局未履行总包单位对分包的安全管理义务,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监理失责:中*监理未履行旁站监理职责,对违法分包和用电安全隐患未提出整改要求。 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一)对建设单位: 由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处理其违法发包行为,具体处罚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可处1万-3 万元罚款。 (二)对总包单位:纳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由珠海市住建局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七条,对其处以50万-70万元罚款(一般事故造成1人死亡的处罚标准)。 项目生产经理马某驰、安全员林某斌因未有效落实停工指令,被单位内部追责。 (三)对分包单位: 项目经理沈某、总经理罗某干被立案调查,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被处以最高50万元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违法分包承揽人黄某清被住建部门依法取缔,禁止其继续参与建筑施工。 (四)对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钟某被责令暂停执业资格 6个月,公司被处以20万-30万元罚款(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末级配电箱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