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燃气泄漏引发爆炸3人受伤3人死亡
对11月1日9时许,呼和浩特市北垣街新城区北二安居小区内北侧居民楼3单元6楼西户内发生爆炸,爆炸后引发楼体起火一事进行了报道。当日事故造成3人受伤,另有3人失联。11月2日,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政府了解到,发生在北二安居小区北侧居民楼3单元6楼西户发生的爆炸事故初步定性为:燃气泄漏引发爆炸起火。同时,当天失联的3名住户,已确认在爆炸中死亡。
经统计,爆炸起火居民楼共有5个单元60户居民。专家初步鉴定,该居民楼1、2、4、5单元主体结构安全,3单元需在清理后再做进一步鉴定。事故造成20多户居民家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其中以3单元5楼与6楼较为严重。
针对此事故,对市民天然气使用安全做出几点提醒:
1.燃气设施严禁私自拆、改、装;
2.为了保证用户的用气安全,除了燃气公司定期进行的安全检查以外,燃气用户应经常进行日常检漏,常用方法是用毛刷蘸肥皂水涂抹在燃气管各接头处,如有气泡出现,即说明该处漏气,严禁用明火检查;
3.对于锈蚀的燃气管道,用户应及时向燃气辖区营业所报修、刷漆、更换管道或采取其他有效的措施;
4.燃气器具每次使用后必须将开头扳到关闭的位置,每次使用前必须确认其处于关闭的位置上,方可通气点火;
5.燃气设备在用气时,应打开排风系统,保持通风,并有专人监护;
6.如遇供气突然中断,应将燃气器具开关及设备前端阀门关闭,直至接到正常通气通知后,方可继续使用;
7.燃气流量表应进行首次强检和周期检定,对于速度式流量计应每两年检定一次,对于10m3/h(含10m3/h)以上的膜式燃气表每三年检定一次,10m3/h以下的膜式燃气表执行首次强检和十年更换;
8.燃气表要注意防潮,以免锈蚀或损坏;
9.工商业用户应配套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切断装置,另备灭火器具,以防发生火灾;
10、燃气报警器应与防爆排风装置及安全切断装置联动,以保证泄漏的燃气能及时排出,并及时切断气源;
11.燃气报警仪应经常检查,定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调整仪器零点,并每年委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一次;
12、使用中如发现有异常现象,要及时向辖区燃气营业所报修,以便及时排除故障,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