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强化城市燃气安全运行措施 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7月18日,吉林省安委会在松原市“7·04”事故现场召开全省城市燃气安全工作现场会,结合7月7日以来燃气管道综合督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城市燃气等危化品管道安全运行措施,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现场共计360人参会。
  工作人员为观摩人员讲解松原市“7·04”事故情况
  与会人员在“7·04”燃气管道泄露爆燃事故现场、实地接受警示教育,随后召开现场会。会议由省安监局副巡视员杨得志主持,省安监局副巡视员石春平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同志和朝鲁书记、国中省长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通报了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省住建厅厅长孙众志安排下一步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吉林省城市燃气安全工作会现场
  会上,省安监局局长柴伟在全面分析全省燃气管道安全现状的基础上,系统部署了城市燃气等危化品管道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建设领域特别是油气等危化品管道安全运行措施。
  一是不断强化事故警示教育。组织省市县三级相关部门和所有企业,通过集中宣讲、案例剖析等方式,开展全范围、常态化警示教育,深刻吸取“7·04”事故及2012年以来全国63起城市油气等危化品管道爆炸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城市公共产品安全事故涉及面广、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事故特性,极易演变为公共事件的危害性,对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感的强烈冲击。着力构建全媒体、立体式宣传教育平台,推动全社会高度关注城市基础设施、公共产品安全生产工作,警醒一批、震慑一片,着力解决各级干部的重视问题、企业的认识问题和群众的安全意识问题。
  二是切实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特别是针对密闭空间、爆炸极限点、火源等3个油气等危化品管道爆燃的必要条件,坚持精准发力、定向攻坚,强化源头管控,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建设,逐环节、逐部位加强安全管控,用科学的态度、专业的知识建立全过程、全环节、全要素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贯彻《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危险化学品输送安全管理规定》,落实管道企业、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管道管理部门和建设管理部门各方法定安全职责,认真履职尽责,真正进脑入心、心中有数、行之有策。
  四是全面加强薄弱环节管理。针对“7·04”事故不是某个企业人为操作或某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造成的,而是施工企业、管道企业、监理单位、管道防护管理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各方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引发的,组织全省各级、各地、各相关部门和企业,逐条、逐项剖析自身问题,对症下药,全面有效落实《施工方案》制定审核、应急预案、档案资料图纸提供、现场交底、跟踪指导、旁站式监理等各环节安全措施。
  五是健全城市安全运行机制。客观面对城市化进程加快、公共设施体现“大型化、高层化、地下化”的实际情况,在企业和政府层面不断加大城市运行的安全投入力度,加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配齐专业人才队伍,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强日常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加快建立与之相适应、相匹配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
  六是深化城市燃气专项整治。与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紧密结合,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企业层面重点检查责任落实、安全制度建立执行、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方面,政府层面重点检查责任制落实、监管执法、防范措施落实、专项治理、应急救援管理等方面。检查坚持“五个结合”,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全面督查与严肃问责相结合、执法处罚与责任追究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检查方式坚持属地原则,开展企业自查、行业(专业)检查、联合检查和省级督查,强化对表对标检查、全面检查、联合执法和督查检查。落实“五个一批”惩治措施,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