锯割带电电缆 短路放炮伤人

某厂在拆除废旧电缆作业,用钢锯锯电缆时,电缆短路放炮,人员手部灼伤。
【简要经过】
某年2月24日上午,某厂电气检修人员在拆除废旧电缆前,未办理工作票,未核对电缆,违章戴手套验电,未验出电缆带电(实际带电),随即锯割电缆,短路放炮,人员灼伤。
【原因及暴露问题】
1.严重违章,未办理工作票;
2.未核对电缆;
3.戴手套验电,使用验电笔的方法不当。
【事故图片及示意图】





【知识点】
1.检修工作必须办理工作票;
2.锯电缆以前,必须与电缆图纸核对是否相符,并确切证实电缆无电后,用接地的带木柄的铁钉钉入电缆芯后,方可工作;
3.严禁戴手套用验电笔验电。
【制度规定】
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第4.3条规定:“任何作业人员除严重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都无权无票作业”;
2.《安规》(电气)第256条规定:“工作前必须详细核对电缆名称,标示牌是否与工作票所写的符合,安全措施正确可靠后,方可开始工作”;
3.《安规》(电气)第260条规定:“锯电缆以前,必须与电缆图纸核对是否相符,并确切证实电缆无电后,用接地的带木柄的铁钉钉入电缆芯后,方可工作。扶木柄的人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