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违章作业 员工触电死亡

某厂电气主任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未办理工作票,导致一检修人员触电身亡。
【简要经过】
某年1月30日下午,某厂进行110kV 4母线清扫、115开关换油工作。电气主任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决定清扫115-4刀闸,不仅未办理工作票,而且错将梯子移至带电的114-4刀闸处,同时摘掉114-4刀闸处的“止步,高压危险”警示牌。检修工到现场后,也未核对刀闸的编号,登上带电刀闸,电弧烧伤致死。
【原因及暴露问题】
1.领导严重违章指挥,擅自决定扩大工作范围;
2.严重违章,扩大工作范围不重新办理工作票;
3.电气主任擅自摘除安全警示牌;
4.检修工未核对刀闸的编号。
【事故图片及示意图】



【知识点】
1.作业中,不得扩大工作范围。若需扩大工作范围,必须重新办理工作票;
2.除运行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摘除安全警示牌。
【制度规定】
1.《安规》(电气)3.2.14规定:“……若扩大工作任务,必须由工作负责人通知工作许可人,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若须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必须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2.《安规》(电气)3.2规定:“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对方的同意”;
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5.5.6规定:“……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允许在工作许可开工后,单方面变动安全措施”;
4.《安规》(电气)第51条规定:“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责任:认真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