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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社会责任局成立,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监管职能位列其中

国资委官网发布消息,正式成立“社会责任局”,这原本是其内部职能的细化和调整,看似和我们安全生产工作也没有多大关系;但再仔细看一下这个社会责任局的主要职责,竟然发现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监管职能位列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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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提出推动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乡村振兴和援疆援藏援青工作,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碳达峰碳中和等工作。

对于这个“意外”的职责设置及其这个新设立的社会责任局,我们如何看待,以下几点认识与大家分享和探讨:

1、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管要求是“督促指导”,这符合国资委“出资人”的定位。

2、职责中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与质量、能源和环境保护并列,这符合了大多数企业所习惯的QHSE的职能并列设置。

3、将上述QHSE工作的性质进行了重新定位,即视为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来看待;换言之,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国资委将其定位为了企业的社会责任,而不单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和保障的层面了。

4、按照上述的几个角度来看,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当然连同其他的质量、能源和环保),对内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对外是企业所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作为一个“社会人”所必须要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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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在继十年前成立“国资委中央企业社会责任指导委员会”后,又新设立了社会责任局,后续会有什么样的举措,目前尚不得而知。而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看似持续好转、连创佳绩,实则暗流涌动、不容乐观国资委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这个重新定位,会对其后续的发展带来什么样的积极影响,还需要观察和评估。但不管怎么说,从社会责任的这个角度,确实会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新的视角来审视,更希望我们广大的央企能谨慎创新,走出一条安全生产的成功之路。

同时,在看到这个社会责任局时,我想到了SA8000这个社会责任体系,以及近些年国家发布的几个关于社会责任体系的标准。如果从SA8000的角度,以及国际劳工组织的角度,那么社会责任确实需要也应该涵盖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相关的要求和内容。

我大概梳理了一下,社会责任体系相关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

  • GBT 39604-2020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 GBT 36000-2015 社会责任指南
  • GBT 36001-2015 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
  • GBT 36002-2015 社会责任绩效分类指引
  • GBT 39653-2020 在管理体系中使用GBT 36000
  • SA8000 社会责任标准(中英双语版)
  • TCECIA 04-2021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实施指南(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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